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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读邹顺驹先生的《观赏石自然美浅说》(载《上海石报》总第45期),发现该文引用李泽厚先生的“自然美既不在自然本身,又不是人类主观意识上去的,而与社会现象美一样,也是一种客观社会性的存在”,将美与自然分离了。使人迷惑不解。非但不解,并发现此言与王朝闻的“如果客体之石没有可供发现的美,多么善于发现美的赏石者也难做无米之炊;反过来说,赏石者缺乏审美眼光,只能辜负美好的观赏石”,“它的美既是这些石头自身的特点引起的;也是由于观石者觉得这些观赏对象的特点符合自己的审美兴趣与审美理想”(《石道因缘》)大相径庭。两位大家,孰是孰非?谁正谁误?
两位大师均强调自然美的客观性,是他们的共识。但李泽厚先生强调的是美的社会性的客观存在。此言本身并不错,因一切美均属于“人的”,而人的社会性是美的本质属性。即在事物的形状中他欣赏的是他自己的外在现实。美的价值也来自于人的需求。自然美的社会性存在,岂能质疑?但莫忘记,自然美除了社会性而外,还有其自然性,如“比德于玉”,德是社会的,但德离不开玉的坚密、纯净之自然性,即社会性与自然性相似或相通,方为美。“志坚如石”同此。由此想到有些赏石者为石赋名或赋意,之所以牵强附会,引不起美感,不正是社会性与自然性不合吗?此乃其一。其二,脱离自然性或自然物,谈自然美,会不会将自然美与社会美混为一谈?完全可能。李的“与社会现象美一样”,不正如此?其三,把自然物归于社会事物,抹煞了自然与社会事物的区别,以致于根本否定自然界的独立存在,也就可想而知了。其四,无美感的自然物性,诚然是物理的或化学性质的普通之物,或实用之物,自在之物,无美可谈。但脱离自然性或自然物谈自然美的社会性存在,总觉得有点“空而无所依”--悬(玄)!弄不好还会陷入自然美在于“心灵的创造”的主观唯心论呢!其五,“统一”论。是自然性统一于社会性?还是社会性统一于自然性?仅以社会性决定自然美的存在,可见属于前者之主观意志决定论,而非后者的机械唯物主义。前者是“偏激”,后者为偏物也!都是片面的,不足为取。
应该承认,王朝闻先生以辩证唯物论的反映论把握人与自然(具体为人和石),人的社会性与自然的属性的关系是较全面的。从中也可以看出人与石,社会性与自然性的双向的互动关系。《石道因缘》开篇的“石居人外,人在石中;相击相和,创造对方”,足以概括也! 《来源:中华赏石 作者:(安徽)方玉文》 |